【圆明网】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67岁的法轮功学员李金兰女士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被端州区公安分局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到端州区看守所,二零二一年八月被德庆县法院非法判刑六年,被勒索罚金一万元。李金兰上诉后,肇庆市中级法院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非法维持冤判。
李金兰一九五五年出生,今年67岁,广东省肇庆市封开县人,家住肇庆市端州区。修炼前,她患有“植物神经紊乱”,就是中医说的“气血两虚”。从一九八三年开始,李金兰常年头顶发冷,冷的疼痛难忍,脊柱也发冷。炎热的夏天头上都要戴毛线帽,外加大棉帽,棉帽外再用一条小棉被包着;身上要穿上毛衣、皮衣和大棉衣,可是脸上却流着汗。这样的日子度过了十几年。一九九九年五月李金兰开始修炼法轮功,刚炼了三天,她就不用戴棉帽了,随后也不用穿棉衣、皮衣了,三年后就象正常人一样生活了。
修炼法轮功使李金兰获得了健康的身体,她亲身感受到法轮功祛病健身的奇效。她把自己亲身受益告诉身边的亲朋好友,希望别人也得福。她的善举却遭到中共的残酷迫害。
二零零八年八月十八日,李金兰在老家肇庆市封开县南丰镇告诉民众法轮大法好的真相时,被南丰镇派出所警察绑架,关押在封开县看守所。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日,她被封开县法院非法判刑五年,被劫持到广东省女子监狱迫害,二零一三年二月才从黑窝回家。
从黑窝回来后,李金兰仍坚持向民众讲述法轮功真相。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二日,她在端州区发放真相资料时遭监控拍摄。十二月二十九日,她被端州区公安分局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到端州区看守所。二零二一年二月一日被端州区检察院非法批捕。八月二十七日,德庆县法院对李金兰进行非法庭审。
二零二一年十月,德庆县法院对李金兰非法判刑六年,勒索罚金一万元。李金兰认为判决非法,提起上诉。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肇庆市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冤判。
德庆县法院
电话:0758-7785033
经办法官、刑庭庭长张婷:13929813120
院长林小红:13922628100
执行局长宾志权:13822667002
副院长何静雯:13822661553
政治部主任董为冲:13822669186
综合庭庭长梁德裕:13822665563
德庆县检察院
经办检察员、公诉科副科长齐艳明:13829819787
检察官助理翁楚钊:18026181367、18819439457
检察长卢灿雄:13822607777
副检察长钱冠华:13822665669
副检察长聂群霞:18933131611
政治部主任郭工军:13602999183
检委会委员关正锋:13822667021
端州区公安分局
局长张朝晖:13824625567
政委李克谐:13824621917
纪委书记杨文华:13827579588
副局长梁华明:13929878833
副局长岑祖杰:13827578768
副局长朱兆银:13602975886
国保中队长赵晓娜:13929886331
国保中队长邹建标:13922628930
—— 文章内容转载自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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